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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2017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 2017-12-22    浏览次数 : 3181

    信息公开编号:12728-204-20171222-005-1-1

       

    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发布工作,是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引导高校优化招生和专业结构、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一项重要工作。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学校针对2017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形成了《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本报告基于学校统计的毕业生就业在岗情况、用人单位满意度、毕业生就业流向和毕业生专业就业率等就业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汇总、分析、总结和梳理,旨在全面展现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反映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反馈,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本报告由“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就业工作举措和主要工作特点、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就业发展趋势分析、教育教学反馈”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毕业生就业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截止2017121日。恳请各级领导、各高等学校和各位毕业生及家长对本报告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准确把握就业形势与趋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

    第一章 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

    一、学校基本概况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1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首批成立的高职院校之一。其前身为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曾先后被评为省级重点学校、部级重点学校和国家级重点学校,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学院是全国教育管理创新示范院校,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是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基地,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学院是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共青团干部培训中心。学院2006年通过国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被司法部列为全国司法行政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东北地区(包括内蒙古)唯一一所试点院校。学院于2012年当选了黑龙江省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奠定了学院在全省法律类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龙头地位。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

    (一)专业发展定位。

    学院现设有司法执行系、司法行政系、司法信息系、司法保障系和警体课教研部、基础课教研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三个教学部。设有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警务、民事执行、司法信息安全、司法信息技术、法律事务等17个司法类专业,其中包含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司法警务、司法信息安全、司法信息技术6个国控专业和法律事务、民事执行、人民武装3个非国控专业,6个国控专业将成为招录人民警察的重点专业,面向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二)服务方向定位。

    学院坚持立足政法、面向社会,为我省司法行政、主要是监狱戒毒一线岗位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培养输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社会企事业基层单位培养司法会计、安全、防卫方面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学院的办学功能主要有三项:一是高等职业教育;二是全省司法行政单位在职干警继续教育;三是全省共青团干部培训。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虽然是一所年轻的发展中的学校,学院始终秉承“能文能武,又红又专”的校训,始终以严格的军事化管理,得到了司法行政系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二、学校办学基本信息

    学校下设4个系(司法执行系、司法行政系、司法信息系、司法保障系)、3个部(警察体育课教研部、基础课教研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全日制在校生数为3733人。

    专业建设与特色

    1.专业结构与规模。

    学校共设置17个专业,覆盖4个专业大类。在校生规模最大的4个专业大类依次为: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

    2.重点专业。

    学校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2个专业,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财政重点支持专业3个,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9个。重点专业数约占全院专业总数的50%,覆盖到学院各系。

    三、学院办学特色及培养目标

    (一)办学特色。立足系统、服务社会、立足龙江、面向全国;特色立校、从严治校、“警务化”管理,强化养成;依托行业、服务行业、融入行业、引领行业、共建共享;坚持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两者并举,预备警察培养基地、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基地三大基地建设并举。

    (二)人才培养目标。学院通过与行业共建师资、共建课程、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实现专业课程与工作岗位相融合,毕业考核与职业认证相融合,校内专业学习与校外基地警务实战相融合,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认知能力、专业专项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培养政治素质高、人文素养厚、专业技能精、实战能力强的应用技能型司法警务人才。

    四、毕业生规模结构及专业就业率情况

    根据国家“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建立政法院校招生与政法机关招警协调机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政法院校毕业生成为政法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的政策,从2015年起,我院毕业生将成为我省招录人民警察的主要来源。学院2015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0.90%201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0.48%,学院连续7年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均高于全省高职院校平均就业率水平,受到上级领导、学生、家长及社会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我省政法人民警察招录将主要从公安、司法类警官院校毕业生中招录。2016年,省直和市属司法行政部门面向我院毕业生设置255个招录职位。2017年司法行政系统招收520多人。为此,按照中央有关部门最新要求,为迅速适应新的人民警察招录制度改革和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我院调整专业,调整男女生招生比例(男生占比例80%,女生占比例20%,明确人才培养方向,设立7个涉警专业(主要适合男生),我院将逐年提高男生招生比例。

     

    毕业生反馈目前工作专业对口情况的结果如图所示。因警察类院校专业特殊性,涉警专业毕业生专业对口率仍然较低,但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毕业生能够学以致用。毕业生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的主要原因是涉警类岗位设置少、凡进必考,致使就业竞争激烈。

    第二章  毕业生就业工作措施

    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科学分析毕业生就业形势,创新举措,致力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坚持实行招生、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使学生就业工作实现了“全程化、全员化、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中位居前20名,受到上级领导、学生、家长及社会的一致认可和好评,据调查,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

    一、不断完善就业工作机制,增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注重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一)建立实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导师制。

    20109月我院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中率先建立实施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导师制,其工作目的一是实现学生全程化指导,增强学生的职业规划意识,使学生尽早明确目标定位,提高就业竞争力;二是密切师生关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满足学生个性需求,增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三是强化为学生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院的认知度,提升学院办学信誉。

    我院实行导师制工作突出人才培养特色和实效的六点必要性:一是导师制的施行,不仅利于提高就业质量,也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搭建了课堂以外的又一平台,提高和丰富了教育层次,有利于疏导学生的职业生涯恐惧感和焦虑;二是对提高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密切师生关系,改善学生与学校之间关系,满足学生个性需求,充分发挥了教师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有利于增强教师的使命感、成就感、角色意识和育人观念,对教师的精神成长具有重要意义,符合教学相长规律;四是导师制是招生工作的优势、就业工作的长线手段、人才培养的新平台,其作用贯穿于人才培养过程的始终,工作效果甚至延伸到学生毕业后的再就业,社会效果可观,十分有利于提升学院的品位和品牌、特色和形象,使学院办学更具软实力和竞争力;五是导师制的实行符合高职院校学生心理、生理和智力特点,在较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个层次学生的不足;特别是在我校进行封闭式管理的情况下,为学生安排一个稳定、可寄托的倾诉对象是很必要的;六是有利于学校通过导师了解个别学生心理和个性品质存在的危险性,对学校个性化地预防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有重要作用。

    (二)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建立创新创业工作机制。

    一是机构健全,明确职责,加强考核,重抓实效。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教务处和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按照1:5的师生比例确定了170名指导教师和对应的学生名单,对学生开展“一对一”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院长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亲自部署导师制工作任务。由学院教务处和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共同制定出台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导师制实施办法》和《导师制工作计划》等文件,并结合导师制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每年及时修订手册内容。同时,对指导教师定期进行专项工作联检,加强考核力度,评比出考核等级,兑现责任制目标考核,编制了七期《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师生互动手册》。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对经学生座谈会反馈、梳理出的意见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教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实际困难,交流指导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导师制工作进程。同时对全体学生进行关于导师制工作开展情况的问卷调查,进一步挖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定期组织导师进行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导师的工作能力和指导水平。

    学院于20143月制定出台了《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就业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进一步加大了考核和奖惩力度,提高了指导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按照责任制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省教育厅公布的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统计结果,学院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协同政治部、教务处对全体指导教师的工作成果进行严格考核,作为学院年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2017年在全院师生员工教师节大会上对10名优秀指导教师进行了表彰奖励,大大提高了指导教师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意见》(黑政发发〔20151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黑教高〔201548号)等文件精神,学院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发展战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的改革。以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为重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校狱(所)合作”、“警学结合”、“教学练战”、“学习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做融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其他各专业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学做一体化”等人才培养模式。将创新创业基础、实务,以及政策法规与《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课程整合,开设《创新创业就业指导》必修课程(周2学时)。二是成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教学、科研、团委、学工、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担任副组长,教务处、科研处、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等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的建设工作。学院成立了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中心设立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教研室,系统研究创业就业教育的全过程,并为学生提供创业就业项目咨询、策划、指导,开展创业就业活动跟踪服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与优化,坚持专任教师为主、专兼职结合的原则,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聘请行业创业成功者、优秀人才承担专业实践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或担任创业就业指导教师,建立并丰富创新创业兼职导师资源库。通过定期深入行业基层实践锻炼,提升专业课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教师职业能力与素养。积极建设一支高素质、多元化、专兼职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教师队伍。三是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培训工作的开展。制定并依据学生创新创业实训计划,结合“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高校创客周”,每学期开展创新创业学习培训活动,举办讲座和创新创业就业大赛。结合专业特点,将教学延伸到监狱、戒毒所、司法局(所)有效开展专业实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合作、社会活动能力与创业的灵感。四是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的完善。学院要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鼓励取得初创成果的大学生或创业团队。完善学院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为自主创业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发布学生就业创业数据统计,实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二是充分利用现代化工作方法,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教师指导学生过程中注重与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沟通和交流方式,采用以QQ、电子邮件、微信、微博及短信等通讯方式,从时间和空间上延伸导师与学生沟通交流平台。指导教师们坚持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全程化职业指导的过程,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与职业指导紧密结合起来,将“教书育人、指导育人、服务育人”贯穿于职业指导教育始终。指导教师通过抓好学生职业目标与所学专业间的教学内容衔接、强化个性化指导,引导学生提高自我认知程度,大力加强学生的专项能力和成功素质的培养,弱项补强,强项更强,充分认识个人特质,帮助学生及时调整职业目标,解决学生的职业目标定位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问题。针对学生职业目标与专业定位不一致的现象,建议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结合个体特质、职业能力及素养等,提高自我认知、职业认知程度,指导学生对自身的综合优势、劣势进行分析,评估个人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并相应调整,不断修正生涯规划和就业观念。

    (三)导师制工作取得的实效。

    学校的新举措引起了学生和家长们的强烈反响并得到了高度认可。据学院定期的问卷调查统计90%以上学生认为导师制工作的开展最大的受益者是学生本人,有效促进了学生的学业规划、成长规划和实践规划,使学生明确了当前就业形势、政策;学会如何设计职业规划,确定职业目标。

    家长们普遍认为,导师制是学院对学生高度负责的充分体现,感觉孩子们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学习状态良好,职业目标明确。同时导师制的开展有利于对学生毕业后顺利实现就业,并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展示知识技能和特长,适应就业岗位要求,为母校的建设发展增光。近几年,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招录职位逐年提升,我院毕业生公务员考取率不断增大,实施导师制以来,学院已有407名毕业生考取了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同时,学院在省内外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建立专业对接率较强的56个就业基地,安置输送了1300多名毕业生投身到政法系统各基层工作岗位上。毕业生就业稳定度的逐年提升,使学生的心理健康标准和思想政治素质方面也取得了综合效应。同时,学院积极开拓适合社会实用型、服务型、复合型专业的毕业生的就业基地35个,为各大企事业单位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通过学院对在校全体学生实施导师制工作以来,极大地推进了学院学生就业工作的开展进程,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工作成效,使学生进一步明确了职业目标定位,增强了学生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的针对性,提高了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2015年我院会计专业学生代表学院参加了省大学生职业规划暨职场模拟招聘大赛省级决赛,获得优秀奖。2016年我院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带队司法信息系教师和学生团队了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三等奖。2017年我院司法保障系学生代表学院参加了省教育厅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复赛活动。

    二、强化就业市场建设,巩固扩大就业基地建设,拓宽渠道,搭建毕业生就业求职平台,大力提高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通过多方渠道,将开拓就业对接率高的就业基地摆在重要工作日程,积极走访调研,严格审查用人单位资质,积极争取较高的薪金福利待遇,为毕业生编制就业信息简报,邀请用人单位到学院组织举办职业推介会及校园招聘会。

    学院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为充分发挥我院毕业生的政治素质过硬、组织纪律严明、警务技能高超、职业忠诚度高的综合优势,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岗位对接率。学院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通过走访公、检、法、司各基层单位,回访就业基地,积极联系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地公安局、巡警支队及派出所等单位,较圆满的完成了学院“十二五规划”既定的工作任务,建立与毕业生专业相对接的就业基地有北京恒安卫士安全防范有限公司、中国国家博物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农业银行总行、天津市公安局钢城治安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北京站前派出所、北京昌平北站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公安分局巡警支队及下属的北京瀛海派出所、采育派出所、青云店派出所、金星派出所、德茂派出所、安定派出所等21个北京、天津就业基地;黑龙江省农垦区公安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及所辖南岗分局、道里分局、平房分局、松北分局所辖哈尔滨站前派出所、王岗派出所、和兴路派出所、哈尔滨航运局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香坊区人民法院、道里区人民法院、道外区人民法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监控室、哈尔滨理工大学监控室、哈尔滨师范大学监控室、东北林业大学监控室、东北农业大学监控室、黑龙江大学保卫处、哈尔滨金融学院保卫处、哈尔滨商业大学保卫处、黑龙江省旅游职业学院保卫处、哈尔滨学院保卫处、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保卫处、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协会等70个哈片就业基地,输送安置毕业生在辅警、巡警、书记员、法警、监控员、秩序维护员、心理咨询顾问等与警校相关专业对接率较高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较好,毕业生就业稳定度较高,大大提提升了司法类专业的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对接率,做到人职匹配。

    三、做好用人市场调研,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完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作为警察类高职院校,在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下,如何以就业工作为导向,进而牵动学院的办学,推动学院的持续发展,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严峻的现实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转变旧观念,确立新的工作理念和思路,才能创造出一片生存和发展的新局面和新空间。学院领导,审时度势,主动出击,充分适应市场需求,面向社会,拓展办学空间和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相关部门的市场调研情况,对计算机软件技术专业建立了“订单式”培养模式,制定了培养计划,学生入学第一年在校学习专业课程,专业课程学习结束后输送到安博集团所属基地进行理论结合实际的实习,大大提高了学院的办学信誉和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四、加强毕业生入伍预征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成效显著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入伍预征和在校生征集入伍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相应的征兵工作方案、宣传工作制度等,把学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伍后升学等加分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和解读。学院根据征兵工作流程的具体规定,精心组织策划,逐项落实征兵要求,在毕业生和在校生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并在毕业生就业动员大会上,将入伍预征的政策和当前的就业形势紧密结合,进行大力宣讲。近年来,学院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征兵工作任务,为国家输送了一批批优质兵源,也为驻区各高校做好征兵工作提供了值得推广的经验,受到了省教育厅和驻区武装部的肯定和好评,学院的征兵人数一直在全省各高校中名列前茅,学院连续四年被南岗区政府征兵办公室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学院将继续努力做好征兵各项工作,不断适应和开创征兵工作新局面,为国防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章 就业状况分析

     

    从毕业生在本地、外地的就业分布情况来看,我院 2017届毕业生在黑龙江省就业人数最多,对毕业生在省外各地就业情况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毕业生省外城市就业的主要分布在沈阳、北京、天津、呼伦贝尔、济南、大连等城市。具体情况如上图所示。

     

    结合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和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设置和考录情况,我院作为我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察的院校,是我省人民警察的培养基地,所以我院毕业生尤其是重点涉警专业毕业生,毕业后报考国考和省考公务员考试的较多,但因为公务员招考计划职位数和我院毕业生人数比例较大,而我院毕业生和家长对考取公务员岗位期望值较高,所以导致我院毕业生在毕业近两年仍旧处于报考、备考的待就业状态。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指的是高校毕业生所获得的工作优劣程度及工作固有的特征满足高校毕业生要求的程度,因此,毕业生就业满意度水平是衡量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调查过程中,对就业状况为“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毕业生,调查了其对目前工作地点、工作环境、工作发展前景、薪酬、工作内容以及对工作整体的满意度。总体来说,被调查毕业生

    85%对目前工作比较满意,表明毕业生对初入职场的岗位和发展前景等方面比较认同,目前已落实的工作整体比较符合自身的就业期望。

    第四章  就业发展趋势分析

    一、毕业生工作适应能力及就业优势分析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立足校情,找准定位,加强毕业生就业优势和市场需求调研,掌握人才需求的规律性、审时度势、扬长避短、充分发挥特色办学优势,用足用好行业办学的优惠政策,是推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警察类职业院校教育发展的战略要点和工作重心。也是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前提保障。结合学院多年来开展就业工作的经验和毕业生就业跟踪调研成果,现将学院毕业生就业优势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学院毕业生综合优势可概括为:政治素质过硬,具有顽强的意志品质;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命令听指挥;警务技能高超,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强;诚实公正,重信守诺;责任意识强,职业忠诚度较高;团队协作能力强,坚决服从大局。

    (一)政治素质过硬,具有顽强的意志品质。

    作为特殊行业性质的学校,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是“能文能武、又红又专”。学院办学强调“政治立校、德育为先”,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是警院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学院从培养司法行政事业人才的目标出发,确定并形成了军事化管理特色。注重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同时通过形式多样的强化养成教育,着重培养毕业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四特”精神。磨练学生意志,使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顽强的意志品质、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命令听指挥。

    学院独具特色的军事化管理模式,使学生从入学军训开始即注重强化养成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作风,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自律性和适应能力、严谨的行为方式,遵章守纪,令行禁止,雷厉风行。

    (三)警务技能高超,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强。

    学院以培养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为主,注重学生警务技能的培养,大部分毕业生基本掌握了搏击、散打、徒手防卫控制技术及警械具使用与射击技术等警务技能,毕业生的警务技能优势增强了公务员考录和社会各行业人才需求的竞争力。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反应迅速,处理问题时敢于决策,善于应对复杂局面。特别是学院的省级重点专业以及行业办学的特色专业如刑事执行、刑事侦查、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治技术专业毕业生尤为突出。

    (四)诚实公正,重信守诺。

    学院作为培养警察职业人才的特殊基地,独特的育人方式与方法使学生具备忠于职守、知法守纪、立场坚定、不谋私利、不畏权贵、不循私情的优秀品行,养成了待人真诚,诚实守信的做人品德。

    (五)责任意识强,职业忠诚度较高。

    根据政法类院校对人才培养的特定要求,着力培养学生专业知识技能过硬,纪律作风严明、责任意识强、谦虚好学、积极上进的工作作风,快速进入工作角色和工作状态的岗位适应力。特别是具备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规范的职业行为,坚忍不拔的工作毅力和较高的职业忠诚度,毕业生的职业素质全面。

    (六)团队协作能力强,坚决服从大局。

    学院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高品位校园文化活动和素质拓展训练,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人际交往能力、团结协作、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充分认识到集体的力量是巨大的,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同舟共济、互敬互重、礼貌谦逊的重大作用,使学生养成在大局面前个人利益坚决服从集体利益的大局观念。

    二、各系毕业生的专业就业优势分析

    (一)司法执行系管理系毕业生优势。

    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优势。政治过硬、品德高尚、能文能武,具有扎实的监狱行刑基础知识,具备监狱人民警察警务技能、行刑业务技能等职业能力,能够胜任监狱劳教等刑罚执行机关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主要就业单位为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主要面向岗位为监区教育改造岗位一线管教民警、各职能科室干事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等。

    (二)司法行政系毕业生优势。

    司法警务专业毕业生优势。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忠诚信念,适应社会主义法治需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警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法院、检察院、监狱、公安机关等司法警察一线工作岗位的高端技能型专门警务人才。

    就业方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工作岗位。

    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优势。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适应我国司法改革和社区管理,拥有法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人民法院、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民事调整、民事执行能力及民事处理能力,能在政府部门及城市、乡镇社区从事法律民事执行服务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单位:各级法院执行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部门。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优势。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具备法律咨询服务、辅助诉讼及非讼业务等职业能力与技能,能够胜任司法行政机关、企业法律服务部门、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律师助理等一线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法律服务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能适应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市、县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及法警、公安机关需要的人民警察、基层司法行政公务员、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助理员、社会企事业单位所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及保卫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