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新闻

  •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职继续教育发展概况
    发布日期 : 2020-09-15    浏览次数 : 5575


    学院作为全国司法行政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东北地(含内蒙古)唯一一所试点院校,多年来在厅党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始终 坚持正确的办学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继续教育“双轮”驱动发展,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和历史积淀,形成了一整套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教学、管理与后勤保障培训体系,并不断加强硬件条件建设,不断扩大培训师资储备,不断拓展服务面向,为司法行政系统输送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为司法部和龙江司法行政系统在职继续教育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多次受到省厅表彰。学院先后被教育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交警总队正式认定挂牌成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中唯一一所司法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衔晋升(授予)培训基地、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省级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培养培训备案基地)、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培训基地、全省公安交警培训基地,并出色地承办了上述系统(单位)主办的培训(训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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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治坚定,做新思想、新理念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学院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职继续教育基地,秉承“能文能武、又红又专”的校训,旗帜鲜明的站稳了政治立场,以设置专门的政治理论教学模块方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教育培训的第一课进行传达和解析,将“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东北抗联精神”,以及大庆司法所的典型事迹纳入教学计划,带领参训学员参观“七三一”侵华日军遗址、哈工大德育教育基地、“三五将军博物馆”等,筑牢受训者的政治思想基础,进一步明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内涵与重要意义,为教育培训确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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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大投入,强化硬件,教育培训条件优越

    长期以来,学院历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职继续教育发展,培训硬件条件也经历了从补到强再到优的历史发展过程。目前,学院拥有独立的专业培训场所两处。一处是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的A区,另一处是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55号的B区。两区培训场所建筑面积合计19827平米,是集教学、住宿、餐饮、运动健身一体化的现代化的培训场所,通过视频同步可同时容纳1000人上课,600余人住宿。教学区设有学术报告厅、多媒体阶梯教室,中小型多媒体教室、大型会议室、小型会议室;住宿区设有套房、单标房、双标房和三人间,住宿条件均达到星级标准;健身运动区设有中型艺体馆,可从事乒乓球、台球及各种健身器械运动,体育运动区设有游泳馆、体育馆、篮球场和标准400米田径场;餐厅可同时容纳550人就餐。同时,独立开展了包括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警四个衔级的警衔晋升(授予)培训、全省监狱新警培训,以及司法鉴定、律师岗前、狱侦、狱政等专项业务培训,为司法行政系统在职继续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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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师资,注重储备,形成了多元化培训师资结构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90人,“双师”素质教师109人,校外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11人。为满足新形势下不断更新的教学内容和不断扩大的服务面向需要,学院更加注重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经过多年的积累,构建了由校内专业骨干教师、行业专家里手、社会知名学者和聘请国内各大院校名师组成的培训师资库。并以司法行政各类专项业务培训为平台,凝聚了省内外100余名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较强司法行政业务能力的专业培训教学人才。同时,着重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每年都选派部分专业课教师到一线狱(所)、地市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挂职锻炼,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高效果明显。2019年7月,学院被教育部认定为司法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在此基础上,学院依据《培训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培训聘任教师管理制度》,结合培训教学需要,不断挖掘教学人才,不断更新师资库成员,不断壮大师资储备。为今后提高培训教学质量,扩大服务面向奠定了雄厚的师资基础。

    四、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培训管理工作规范

    自建院初始,学院就设立了专门的培训机构--培训处(副处级单位),设置了处长1名,2名副处长,4名管理干事。处班子成员均为副教授以上职称。同时,制定了培训处工作职能及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将培训工作从行政到教学,从学员管理到经费保障及质量评估做了明确分工,连同培训工作流程一并上墙公示,提醒和鞭策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方便了参训学员对接工作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在此基础上,着重加强培训工作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培训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培训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培训教学专题遴选教师制度》、《培训班考试管理制度》、《培训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培训处听课制度》、《培训聘任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综合表现考评办法》、《培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等10余项管理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做到了事事有章可循,为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完备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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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领导重视,区位优势,培训发展潜力较大

    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牵挂着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发展问题,习总书记视察龙江并发表了两次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黑龙江肩负着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并为龙江人规划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蓝图,学院倍受鼓舞,干劲十足。龙江经济的发展,需要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学院始终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也是全国司法行政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东北地区(含内蒙古)唯一一所试点院校。多年来,学院坚持以司法部《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决定和要求,着眼于服务我省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每年完成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任务8000余人次,自2015年至今,得到培训主办方的充分认可。每年完成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省教育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市法院民警等各级各类培训20余期,积累了丰富的培训经验,具备了接待高档次、高级别培训的能力。两个培训场所交通便利,距离哈市太平国际机场20分钟车程,通往市中心的地铁1号线站台延伸至学院。并与通往西客站(高铁)的3号线接通。学院承办培训的软硬件条件和区位优势进一步增强了大力发展在职继续教育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