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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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园垃圾清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2-12-12    浏览次数 : 7341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校园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
二、项目概况:在学院指定地点设置垃圾转运箱,学院校园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绿化垃圾等由学院保洁人员送至垃圾转运箱后垃圾清运公司清理清运出校,确定校园生活垃圾清理清运服务商一家。预算金额:8万元/年。
三、采购需求:提供垃圾转运箱,校园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潜在服务商提供清运设备相关证明(25立方垃圾压缩车);正规垃圾处理厂所赋予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垃圾清运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条件信息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
月 14日,投标人须现场勘查。
六、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学院网站发布信息,对项目有效供应商不少于3家投标人进行评审。学院纪检部门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公开公正公平。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15日9时—16时,投标文件密闭提交。
八、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9时
九、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得分
技术
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 (20.0分)
技术服务要求全部满足的得20分,每一项偏离扣4分,扣完为止。
服务方案 (21.0分)
1、有完善的作业流程、监督机制、质量控制措施、信息反馈渠道,且完全符合技术需求。以上内容符合本项目的得12分,每少一项扣3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或没有不得分。 2、人员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得3分,没有或不符合本项目的不得分。 3、设备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等)得3分,没有或不符合本项目的不得分。 4、时间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时间安排表或时间流程图等)得3分,没有或不符合本项目的不得分。
垃圾清运措施 (15.0分)
有完善的垃圾清运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突发情况应对措施,且完全符合技术需求的得15分,每少一项扣5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或没有不得分。
应急方案 (8.0分)
有适合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冬季应急预案、雨季应急预案等。以上内容符合本项目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4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或没有的不得分。
服务时限承诺 (6.0分)
1、承诺10分钟(含)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6分;2、承诺20分钟(含)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4分;3、承诺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3分;4、超过30分钟的,响应文件无效。
商务
部分
承诺 (8.0分) )
1、承诺在服务期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立即响应,并及时解决采购人遇到的相关问题,有承诺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2、承诺具备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卸载能力,保证清运工作不因受大环境影响而出现垃圾滞留现象,有承诺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同类项目业绩 (2.0分)
近三年垃圾清运相关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
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报价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价格(万元/年)
1
垃圾清运
十、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两年。合同期满,经学院管理部门考核后,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续签两年合同;评价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的,合同终止。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 涛
联系电话:88079333 1393630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