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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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发布日期 : 2021-11-23    浏览次数 : 87342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要求,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取“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师生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满意度调查操作说明
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二、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