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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Disclosure Column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 学院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 : 2019-10-10    浏览次数 : 844

     一、目的和原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群体性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政治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切实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权限。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院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由学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干部教师参与,做到人员齐备,联络通畅。

    应急处置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对预防和处置学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工作的联络、协调、收集和汇报、起草文件,上情下达,下情上通。

    保卫组:由总务处保卫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和交通秩序,密切掌握现场动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政工组:由政治部、学工处、团委和各系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深入学院师生之中,了解思想动态,稳定师生情绪,对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快提出解决办法并抓好落实,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研究落实化解方法和加强防范的具体措施;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

    宣传组:由政治部、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加强对学院广播、印刷物品、校园网络以及对外报道等的管理,及时清除有害信息,牢牢掌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对政治性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原则上不得公开报道。

    后勤医疗组:由总务处、院卫生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配合学院做好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加强食堂、水源的安全管理,保证饮食安全;加强后勤服务检查,保证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期间能正常供电、供水,稳定情绪。

    三、预防措施

    (一)预防与预警信息收集。

        学院各部门要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师生、家长、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对重大群体性事件苗头或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分管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维稳领导小组,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准备工作。

    (二)预警行动。

         学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信息,准确、及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校园网监控,防止不良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并考虑事件发展的可能、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措施,视情况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装备,防止事态扩大。

    四、应急措施

    (一)查明组织者,主要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强行将其带离,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二)现场处置。若事件已超出学院控制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立即向上级报告。

       (三)一旦师生员工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立即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员工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和学生骨干队伍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

        (四)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积极抢救受伤人员,避免伤亡扩大。

       (五)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及时疏散聚集人员。

        (六)对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立即做好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消除分歧和误解。对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宗教活动,在做好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和劝说的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涉及群体械斗事件,在公安人员未赶到现场之前,隔开械斗双方,稳定局面。

       (七)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八)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有关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资金保障: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疏散、安置参与人员所需经费纳入学院财政预算。

    法律保障:在事件发生后,学院法律顾问应快速介入,严谨论证,及时采取实效性措施,或提出可行性意见,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支持,规范工作程序、减少直接冲突。

    六、善后工作

    校园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对师生、家长和其他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校园群体性事件。

    七、培训及演练

        政治部牵头,积极组织开展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指挥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部门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形成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八、奖励与责任

    定期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鼓励和表彰。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作出错误决策,侵害师生员工利益,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