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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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学风建设实施意见发布日期 : 2014-06-27    浏览次数 : 90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和省教育厅《加强和改进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黑教科〔2012〕83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学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院的改革、建设、发展总体思路,围绕学院确定的“创建省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的奋斗目标,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警务化教育管理特色,秉承我院“能文能武,又红又专”的人才培养目标,全面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以学生学风建设为契机,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出发点,以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为切入点,以提高文明素质、完成学习任务、严肃学习纪律、严明考试纪律为落脚点,突出学生学风建设在学生全面发展中的核心作用,着力构建学生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
二、总体思路
通过科学统筹、强化引导、严格管理、优质服务,整体规划学生学风建设,深入推进学生学风建设工程,重点拓展学生学风建设特色,构建适应新形势下具有警察院校特点的学生学风建设工作体系。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的学习需求,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坚定学生的学习意志,严明学生的学习纪律,营造学生学习风气,让学生做到会学习、爱学习、勤学习、善学习,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学术道德、治学态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求实、诚信、笃学、创新的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培养品德高尚、学业精良、素质过硬、“能文能武、又红又专”的司法行政事业合格接班人和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学院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学风建设,成立院、系两级学生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全院的学生学风建设工作。督促和协调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生学风建设,以教风带动学风、以管理促进学风、以过程推动学风、以服务辅助学风、以环境培养学风,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良好局面。
2、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建立学生学风建设四级责任人制度,学院党政领导亲自抓学生学风建设,对全院学生学风建设负总责。系主任为本系学生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系学生学风建设进行宣传教育和实施管理。学生工作办公室、系团总支、辅导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学生学风建设。学生骨干,特别是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带头搞好学风,发挥表率作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科研处、教学督导室承担对各系开展学生学风建设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3、以学生为本,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特点,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解决学生思想困惑和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三关”。关心学生的日常起居,及时解决学生在学院集体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关注学习后进生,了解其成绩落后的具体情况与困难,制订落实重点帮扶办法;关爱获奖受助群体,把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契机,对获奖受助的贫困学生加强责任教育、诚信教育和回报社会的教育,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用勤奋学习的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学校和社会的关爱与帮助;此外,还要关爱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尽快调整心态,适应警院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因材施教、因人施教。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的学生特点,确定学风建设活动主题。对一年级学生重点抓好入学适应教育和优良学风的养成与学习技能的培养;对二年级学生重点抓好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对三年级学生重点抓好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环节,提高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保证毕业论文质量,同时加强就业教育与指导,促进学生顺利、充分就业。
5、加强教育和引导,激发学生学习动力。进一步推动学院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导师制工作的深入开展,传播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理念,提升毕业生求职能力,为大学生搭建与企事业单位的供需平台,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大学生就业指导》选修课的课程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学生选修面,增强教学效果。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认知,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并落实到行动上。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因素,从新生入学开始,应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专业认知教育,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学科带头人每学年举办1-2次学术报告、专业座谈会或本专业学术科技活动,使学生了解专业特点、研究方向、专业优势、人才培养目标和未来就业方向、职业特点,增强学生的学院、专业荣誉感和认同度,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的内在动力。
6、优化课堂学风,落实检查监督机制。建立课堂、自习监督检查机制,对学生迟到、早退、旷课、不注意听讲、搅乱课堂(自习)秩序、学习态度不端正等现象,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实行学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督导室、系领导、辅导员课堂巡视制度,做好信息及时沟通和反馈,齐抓共管推进学生学风建设。
7、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考纪。将考风建设与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学风建设全过程,涵盖期末考试、英语、各类专业等级证书考试在内的各类考试,在教学区和学生公寓区设立校纪校规宣传栏,及时公布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增强违纪处理的警示教育作用。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学期期末要与考试成绩不及格超过两科的学生进行谈话,并及时将学生的考试成绩通报学生家长,要求家长配合学院共同做好辅助学生学习的工作。
8、树立学风典型,发挥表率作用。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树立学生学风典型,开展优良学风班级及学风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学生学风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例,激发学生学习的进取心,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使广大学生有榜样,有目标,激励广大学生寻找差距,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9、组织开展各类竞赛和科技文化活动。加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的宣传和组织,扩大竞赛的影响面,提高竞赛水平,同时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国家、省举办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积极开展学生科研立项和科技文化节活动,评选和奖励优秀科研成果,提高校园学术风气。
10、建立健全学风监督评价体系。把学生学风建设作为学院教学、学生工作评估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对学生学风建设状况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集体和个人评优、晋职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