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年度事业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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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布日期 : 2017-09-15    浏览次数 : 1420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学院转型发展、建设优质高职院校目标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推进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提档升级、丰富内涵建设的攻坚阶段。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精神,秉承以科学规划引领学院发展的宗旨,经过深入调研,结合学院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部分 回顾与展望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一)办学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十二五”时期,学院党政班子围绕将学院建设成为中央政法委确定的全国政法干警招生录用培养一体化的定点院校,成为服务黑龙江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基地,辐射带动东北四省(区)司法警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较高的省级骨干高职院校的规划目标,在落实办学体制机制建设、招生选拔机制改革、社会服务和辐射能力建设、重点专业及专业群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教育建设、领导能力建设等任务方面,认真分析学院发展的比较优势,充分把握国家利好政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全校师生共同努力下,学院人才培养水平和办学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2011年学院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重点培育院校。2012年当选黑龙江省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法律类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搭建了平台,奠定了学院在全省法律类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龙头地位。2013年被中国教育协会和中国教育发展促进会授予“全国教育管理创新示范院校”,同年再次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14年荣获省教育厅授予的全省高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十二五”时期,学院保持在校生规模2500人左右,2015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开始实施单独招生。5年来累计为司法行政系统和社会相关机构培养输送各类专业人才4100余人。
(二)专业与课程建设开拓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学院在教育部备案开设刑事执行、法律事务等12个专业。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专门人才培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以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专业为核心,以法律实务类专业为骨干,以信息技术、公共事业类专业为补充的原则,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构建了央财支持重点专业、省级重点专业、院级重点专业建设结构体系。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会计(司法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法律文秘等7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法律事务、监狱管理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专业建设项目,获教育部立项并且顺利通过验收,获得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经费支持418.55万元,并建成省级重点专业实训基地1个;优化课程体系建设,罪犯教育实务等6门课程入选省部级精品课程,警械具与武器使用等16门课程入选院级精品课程,学院12名教师参加司法职业教育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资源库10个项目任务建设。“十二五”期间学院教师出版教材99部,部分课程已经建成以课程标准、教学课件、试题库、课程素材等为主的共享型教学资源库。
(三)师资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学院制定实施《2011——2015年教师素质与教学能力提高规划》,以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专兼结合、能教善战的双师素质师资队伍为目标,突出政治建警、政治强校,注重培养与引进相结合,教师学历结构不断优化。5年来培养博士2人,引进具有硕士学位教师7人,先后认定“双师素质”与“具有社会实践能力”教师123人,先后选派教师深入行业一线实践锻炼71人,具有“双师素质”及“具有社会实践能力” 专任教师比例为68.89%,受聘为狱政管理实务等重点建设课程负责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25人;“十二五”期间培养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3人,院级教学名师12人,院级专业带头人11人,青年骨干教师12人,教学能手6人,评选刑事执行专业、法律事务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院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选派教学一线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全国各级各类高职教育教学、职业技能培训、技能大赛和专业教学研讨活动达302人次;到“十二五”末期,学院有专兼教师204人,专任教师135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所占比例达到49.51%。教师队伍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基本上实现了教师队伍的新老更替,中青年教师已成为学院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
学院承担省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以来,成功举办两届省高等职业院校“法律应用技能”大赛,学院取得两个赛项团体一等奖;学院教师在省级以上教学信息化等专题教学竞赛中获得表彰奖励40人次,在省级以上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中获优秀指导教师33人次;制定实施学院《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加强师德建设实施办法》,修订实施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激励和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政治素养、思想品德和职业行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办好人民满意的警官职业教育。
(四)服务行业社会发展的能力取得新突破
“十二五”期间,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授予)培训基地、省中职教师培养基地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在学院正式挂牌。学院充分发挥全省监狱、强戒人民警察培训基地的作用,根据省司法厅制定的干警队伍培训规划,以司法行政干警业务知识与能力更新为主要内容,开发与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业务工作紧密衔接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并不断拓展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师等培训项目,配齐配强专业师资,为司法行政系统、共青团、教育系统、法院等行业累计培训在职人员近25000人次。发挥罪犯心理矫正研究中心和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作用,积极承揽厅(局)级以上科研立项,大力开展委托应用型研究,五年来,承担厅(局)级以上课题48项、获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4项、发表论文36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篇。在为行业社会发展提供科研、培训服务和智力支持的同时,也为学院办学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五)学生“警务化”管理内涵更加丰富
学院始终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强化养成教育,实施以“五化”(德政教育体系化、警容风纪规范化、警体训练常态化、学习生活制度化、内务卫生规范化)为内涵的学生警务化教育管理,以及将学生警务化教育管理考核和学习成绩考核有机结合的“双考核制”,努力提高学生警察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为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积蓄合格后备力量。
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导师帮助学生准确定位职业发展目标,培养学生规划职业生涯能力,提高职业意识,切实增强人才培养工作效果。
(六)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制定实施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学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与督导制度的建设,充实专兼职教学督导队伍,加强教学环节质量监测和教学信息反馈,建立并完善了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覆盖教学工作全方面、全过程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常态化人才培养质量自主保证机制,启动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内涵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七)校狱(所)合作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
学院按照“共建、共享、共发展”开展人才培养校局(狱、所)合作的思路,与相关行业企业单位签订共建协议,以重点课程改革与建设为抓手带动专业建设,突出专业核心能力科学设计课程模块,论证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专业主干课程、核心课程负责人制度,有序推进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和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结合各专业特点,完善“校狱(所)合作”,“警学结合”,“学习与管理服务相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践问题情境教学模式、主体合作教学模式、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等。学院3个教学部门和4名教学管理人员分别荣获第一届全省普通高校教学质量奖集体奖和个人奖。
学院作为全省唯一一所警察类普通高校,敏锐把握司法体制改革关于主要从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中招录新警的有利政策,争取到2015年我省公务员招录计划中,哈市公安局、市法院面向学院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法警、公安协警310名,我省监狱、戒毒所面向学院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144名。总计454个计划,占应届毕业生总数的一半。5年来先后有415名毕业生考取公务员职位;培养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365人,毕业生已经100%奔赴各自工作岗位,成为东北四省(区)监狱或司法所单位业务上的骨干;学院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方式与安博教育集团合作累计培养学生223人,其中57名学生经安博教育集团推荐就业;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累计获奖186人次、获得奖励27项。5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均高于全省高职高专平均就业率,位居高职高专院校前列。
(八)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十二五”期间,学院初步制定了《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章程》,推进学院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内部审计和监督;顺利完成学院事业编制人员首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建立符合改革政策要求和学院实际的人事管理制度;学院依托校园网和人才培养数据管理平台,坚持信息公开、依法治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依法行使对学院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关工委关心和教育下一代工作。
(九)办学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五年来,学院累计投入3579万余元用于办学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消防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全部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和办公楼部分基础设施,生均居住面积增加近0.5平方米,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标准;建成塑胶地面的现代化警察训练专用运动场、学生艺体活动中心;新建多媒体教室(含阶教)71个、实验实训室32个、标准化考场37间;为师生购置了大量教学办公设备、生活家俱;翻建了校门,拓宽了校园内道路;安装了校园内墙大型宣传展板,增种树木花卉60余种,草坪6000余平方米,进一步美化了校园环境。
(十)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坚决纠正“四风”,使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普遍受到较为深刻的宗旨教育,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进思想作风建设。围绕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积极抓好整改工作,特别是解决了债务负担等长期困扰学院改革发展的主要问题,有序推进并逐一解决教师公寓建设的相关问题;注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了学院党委、各部门党支部(总支)、各系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三级党组织体系,实现了党的工作面全覆盖;扎实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各优秀基层党支部分别获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和省司法厅党委授予的“先进基层党支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
二、经验总结与存在的问题
(一)经验总结
1、坚持科学发展。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与时俱进,分析把握利好政策,整合学院内外资源优势,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给每一位学生创造人生出彩机会。
2、坚持特色发展。特色强校是学院发展的工作重点。学院始终追求在办学理念、办学定位、服务面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校局(狱、所)合作、学生职业素质养成教育领域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打造自身特色,提升学院社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3、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十二五”期间,学院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确立专业人才培养是学院的根本任务、教育教学是学院中心工作的理念,坚持内涵发展,狠抓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4、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学院发展的直接动力。几年来,学院改革招生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专业与课程体系改革、探索扩大学生就业新途径,在稳定办学规模的前提下,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不断提高。
5、遵循职教规律。坚持校局(狱、所)合作,学院面向行业开放办学,促进专业对接产业、教学过程对接工作过程、课程标准对接职业标准,坚持立足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6、加强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是学院发展的组织保障。“十二五”期间,配齐配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择优选拔中层干部,调整部分中层领导的岗位,大力培养中青年干部,力求做到人职匹配,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育观念更新不够到位。学院对先进的教育观念和办学理念内化不够,在全院教职工中仍需进一步树立;对高职教育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部分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理念与形势发展和学院工作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教学的中心地位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2、高层次领军人才储备不足。省级教学名师数量较少,学院尚无国家级教学名师,相关专业带头人人才缺乏,青年教师梯队培养不足,培养和引进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来自行业一线的兼职教师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的比例不高,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3、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现代化教学不适应。缺乏适合信息化推广普及的软件、硬件条件基础,在线学习平台建设有待于加强,教育教学信息化程度与普及率有待提高。
4、教科研成果转化与教学应用契合度不高。教师标志性教科研成果较少,教科研成果反哺教学转化应用与普及、教师研发能力与创新能力、支撑与引领教育教学改革能力还有提升空间。
5、毕业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还不够高,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均有待提高。
6、内部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学院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改革深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期间,国家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明确“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目标,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新要求,并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高等职业教育迎来了大发展、大变革的重大利好机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法治龙江的重大部署,对司法行政法治队伍人才培养、干警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特别是工作创新能力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学院建设与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严峻的挑战。学院要抓住不可多得的政策机遇,坚持创新发展,突出办学特色,加强内涵建设,创设系统化培养、多样化育人的环境,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担负起司法行政法治队伍人才培养和在职干警培训的神圣使命,加快实现学院转型发展的伟大目标。
第二部分 “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落实《职业教育法》、《黑龙江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学院办学工作发展。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循办学规律,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方向和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突出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发展活力,不断提升为司法行政系统及社会的服务能力,为培养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治专门人才,推进法治龙江、平安龙江建设,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发展思路
根据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做强“三大基地”为发展战略,以高职学历教育为立足点,以提高生源质量为着力点,以继续教育为生长点,以提高司法行政应用理论研究和司法技术推广水平为助力点,以落实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为首要政策预期,主动适应国家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与相关法律政策的调整。
按照“改革创新、补齐短板,提高质量、服务行业”的总体思路,以立足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社会、辐射相关领域为服务发展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深化办学工作改革为发展动力,以创新学院与司法行政系统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加强中央、地方财政支持和司法类国控专业及专业群建设为重点,以进一步深化“校狱(所)合作,警学结合”、“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水平教学团队和“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坚持“依托行业、融入行业、服务行业、引领行业”和“特色立校、依法治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的发展原则,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型升级,内涵建设发展进入目标更加明确的盘升期。
通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深化办学改革,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开展依法治校,健全完善制度,着力增强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通过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建立运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实施人才培养工作诊断与改进常态化机制,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司法类国控专业及专业群建设,加强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高职学历教育的内涵发展;通过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改进科研评价方式,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校本课题和服务行业重大课题的科研经费资助力度等方式,助力科研人员进步成长,推进司法行政应用理论研究和司法技术推广基地建设;通过探索建立招生选拔新机制,加快构建就业—招生—培养良性循环机制,深入开展学生“双创”活动等,着力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岗位需求的契合度;通过提升继续教育服务保障水平,谋求职前教育、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深度融合与贯通,着力推进继续教育的高端发展,充分发挥学院服务司法行政事业及社会的职能作用,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
三、发展定位
到2020年末,将学院建成行业优势突出,专业特色鲜明,综合办学水平高,服务行业发展能力强,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治专门人才培养需要的预备警察培养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司法行政应用理论研究和司法技术推广基地,跻身优质高职院校行列。
(一)类别定位
政法类院校。
(二)类型定位
高等职业教育。
(三)专业定位
构建以“公安与司法大类”的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专业为核心,以法律实务类专业为骨干,以公共事业类专业为补充,各专业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体系。
(四)办学层次定位
专科层次高职教育。
(五)办学形式定位
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在职继续教育双轮驱动,均衡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
(六)办学规模定位
普通高职在校生规模保持在2500 人左右;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规模每年10000 人次左右。
(七)服务面向定位
立足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社会,辐射相关领域。为东北四省(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尤其是监狱、强戒一线人民警察岗位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培养输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社会企事业基层单位培养安全、防卫、信息技术方面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八)办学特色定位
办学模式特色:校局联盟、联合管理,校局(狱、所)合作、共建共享。
人才培养特色:警学结合、教学练战,能文能武、又红又专。
教育管理特色:从严治警、从严治校,“警务化”管理,强化养成。
教育体系特色: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并重,一体化协调发展。
(九)办学水平定位
经过5年建设与努力,将学院建成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较强,在东北四省(区)政法类高职院校中龙头地位牢固,在全国同类高职院校中位居前列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十)功能定位
1、根据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特别是监狱、强戒人民警察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需求,培养具有专科学历的高等职业人才。
2、围绕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和共青团系统在职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在职人员继续教育。
3、围绕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司法行政应用理论研究和司法技术推广服务。
4、立足教育资源特色和优势,为社会培养所需的公共事业类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力争通过五年努力,构建形成学院、主管部门、关联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的长效机制;形成校局(狱、所)合作引领下的“警学结合”、“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在学院落地生根;学院现代化治理体系基本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办学规模适度,办学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专业布局更加优化,专业建设水平更高,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教学管理与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教学、管理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就业—招生—培养良性循环机制基本形成,办学活力和办学实力明显增强,行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第三部分 规划主要任务
一、稳定办学规模
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并重,形成一体化协调发展格局。至2020年,根据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需要,全日制高职学生稳定在2500人左右,其中,面向东北四省(区)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订单式招生人数占一定比例,招生录用培养一体化选拔机制基本定型。每年高职单独招生人数占招生总数的70%;司法行政系统、共青团等在职人员培训每年在10000人次左右。
二、巩固办学特色
学院的人才培养方向主要是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要与行业部门建立校局(狱、所)合作运行机制,创建“警学结合、教学练战”、“校狱(所)合作、学习与服务相融合”、“教学练战”一体化等具有司法行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警、从严治校、强化以“突出忠诚警魂培育、强化纪律作风养成与警务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警察职业素质教育和职业精神养成的办学特色。为适应新的人民警察招录制度改革和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并按照“政治可靠、纪律过硬、精通业务、素质优良”的目标,构建学生职业综合能力和职业精神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学生职业素质的养成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坚持“能文能武,又红又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政治建校,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办学方针,实施警务化管理,坚持“学习与考核并重”、“教育与管理并轨”的做法,对学生实行“警务化教育管理考核”与“学习考核”的双考核制,依据“德政教育体系化、学习生活制度化、警容风纪标准化、警体训练常态化、内务卫生规范化”的“五化”要求,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规范体系,把警察职业意识作为重要内容,突出忠诚警魂教育,强化养成教育和素质教育,使学院的毕业生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人格品质、健康的身心素质、高度的敬业精神、纯熟的实战技能和良好的自我发展能力,保证毕业生的质量;按照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教育并举,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的发展思路,做强监狱、戒毒系统预备人民警察培养基地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巩固司法行政应用理论研究和司法技术推广基地,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创新办学体制机制
以“校局联盟”为依托,健全学校和行业合作育人的办学机制,由学院、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强戒管理局、有关地市司法局等关联单位组成 “司法警官职业教育联合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学院、省司法厅、监狱局、强戒局及相关单位的资源、技术、信息等集成优势,建立现代高等职业院校的治理结构。建立学院与行业联席职教会议机制,定期发布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情况,强化司法行政系统各有关单位在推进警学合作过程中的专业和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学院与行业协同育人机制,深化“资源整合、文化融合、警学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创新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组合效应,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
积极争取省司法厅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有利的政策支持,将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参与学院教育教学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协调争取监狱局、强戒局安排监狱、强戒所与学院共建实践教学平台,安排专门人员对接学院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有计划安排干警作为兼职教师到学院任教,建立兼职教师从教和担任实践指导教师的激励机制,将兼职教师的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学院与相关单位在教学研究、学术交流、专业培训及实务研究方面密切合作,设立专项课题,加强应用研究。
四、提高学院治理能力
依据学院章程,建立健全学院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学院治理结构。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并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上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发挥其在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以外部体制创新、内部机制改革、学院办学功能拓展为抓手,增强学院办学活力,提高学院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一)加强制度建设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关键举措。加大《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实施力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责权利划分合理的运行机制,依法依规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形成事前有标准,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考核的闭合制度体系和规程标准,让依法治校成为管理的新常态。
(二)优化权力合理配置
优化权力配置是依法治校的有力保障和推进依法治校的根本前提。合理划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范围,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学校发展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公布权力清单,依法依规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学院章程规定,依章程办学,切实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民主管理、监督的权利和相关权益。
(三)完善用人评价机制
结合学院实际,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探索实施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完善数量、质量与贡献相结合的多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政策创新释放人才活力;依据职能要求,明确不同岗位绩效管理和考核等级,完善细化师生奖励表彰等级,铺架学术人员和行政人员成长的学术生涯与管理生涯双阶梯发展的路径,让广大教师安于教书育人,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健全权益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学院要理顺权益协调机制,健全权益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工会、职代会、学生社团组织等作用,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手段,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建设平安、和谐、幸福校园。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构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内部治理机制,健全重要部门、岗位、项目的权力、权益制约与监管,确保决策、执行、管理的规范、廉洁、高效,切实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形成合力,使各种权力与权益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六)拓展法治文化培育机制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依法治校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理念与法治实践教育、立德树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法治体验,提升法治能力,培育法治思维与法治文化。
(七)加强领导能力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学院科学发展能力建设,使其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和发展型领导班子。强化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工作作风,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保证学院办学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监督考核,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纪律作风建设,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勤奋务实、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执行力的中层干部队伍。
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的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为特点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培养既掌握熟练技术又坚守职业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针对学生的实际构建德育内容体系,有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打破思政课教师单兵作战、思政课孤岛化窘境,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既进一步强化显性教育,又做足做深隐性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德育教育融入教学各环节,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的培养、选拔和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德育工作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创新德育途径方法和工作机制,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要切入社会热点问题,在社会热点问题分析中培育正确价值观、培养理性思维方式、领会科学理论真谛,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和针对性,增强德育的时代感、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教育效果。
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坚持知识学习、技能培养与品德修养相统一,强化公共基础课程的素质教育功能和通识教育功能,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相互融通与配合,把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
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科学素养、中华文化底蕴、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促进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精神养成高度融合,着力培养敬业守信、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思想观念和精益求精、重视传承、敢于创新的工匠精神。
六、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一)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构建与行业深度合作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吸引行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根据司法行政工作不同岗位职业特色,对刑事执行等法律执行类专业,按照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岗位要求,突出“铸警魂、强技能、重实战”理念,与省监狱局、强戒局建立紧密的战略联盟,完善以警察职业素质提升和实战能力培养为重心的“校狱(所)合作”、“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对法律事务等法律实务类专业,突出法律实务能力培养,依托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在校局联盟框架协议下完善“校所合作”、 “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对刑事侦查技术等司法技术类专业,突出司法技术能力培养,继续完善“校狱(所)合作”、“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并积极探索适合不同专业类型的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围绕国家和我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统筹专业设置与布局,健全专业设置随行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凝练专业方向,改善实训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构建适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专业布局;加大教学投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课程体系、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建设,建设以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为重点的警字号专业群,适时开发行业特色鲜明的专业2-3个,专业数稳定在10个左右;加强院级国控重点专业建设,创建省级骨干专业,刑事执行专业和法律事务专业达到国内高职院校先进水平,高质量建设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等专业,力争在国内高职院校具有一定影响力;积极探索与本科院校合作,发展本科层次专业教育。
(三)深化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
构建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和学习成效为导向,并且紧贴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养的课程结构,开发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内容先进、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深入司法行政行业,与行业专家、教育专家共同研讨,按照“实际、实用、实战”的要求深化课程改革。从工作岗位“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业能力—课程设置”的课程开发路径,重构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适应、体现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的课程体系,解决“教学练战”一体化的问题;在课程内容确定上,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为重点,从“实用”性出发,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基于工作过程,对课程内容体系进行重新设计,并按照贴近实战、强化技能的思路,构建学生职业综合能力和职业精神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解决学以致用问题;在教学组织安排上,从教学的实效性出发,注重“实战”,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情境、项目教学等教学模式,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合作学习、自主学习,坚持校内实训与校外工作场所实训相结合,解决教学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在考核评价方式上,改革课程考核方法,注重过程考核,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考核评价作用,积极开展以兴趣驱动、课堂支撑、专项培训、导师指导为特色的专业竞赛活动,建立突出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过程评价和技能评价相结合的考核体系,解决课程考核与学生技能评价分离的问题。通过改革使各专业课程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四)加强教学资源库和实验实训条件建设
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积极创建骨干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成以课程标准、教学课件、职业技能测试题库、课程素材库为主的共享型教学资源库。参加省级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项目建设,开发建设国控专业优质核心课程20门;完善国家、省、院三级精品课程建设体系,与行业单位合作编写“工学结合”的特色教材;配合主持院校推进司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实现共建共享。
按照“多元主体、多样形式、多种机制”的合作要求,对教学实习实训基地进行系统规划、统筹布局、分步建设。根据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要求,对现有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统一规划,基于真实的工作过程和任务要求对各专业的实训室进行科学布局,在基地建设的任务认定、项目负责人、教学师资、教学考核、技能考核等方面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在实境中训练、在实训中考核,促进技能掌握。由学院和行业通过“设施、场地、资金、人员”等要素的多样化投入组合,按照学生顶岗实习和行业在职训练的需要,共同建设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形成多样化的合作机制,实现教学过程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充分改善院内外实习实训条件,确保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保证4号楼实验实训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学院室内射击靶场改造升级和模拟反恐对抗影像训练系统、新建监控中心(监禁模拟实训室)等实训场所的高效使用;建设与监狱、强戒所、基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行业单位深度合作的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到2020年,新建校内实训室1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个。
(五)深化招生就业改革
以落实从政法院校毕业生中招录人民警察的规范便捷机制为首要政策预期,主动适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需要,逐步探索符合学院和司法行政行业特点的招生录用和培养一体化的新体制。在目前情况下,主动适应春季单独招生占学院总招生比例逐步提高到70%的新态势,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扩大招生宣传覆盖面,巩固招生良好态势;突出涉警专业特色,积极探索,争取省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尽快实现1—2个涉警专业纳入提前批次招生录取,积极推进我院8:2的男女生招录比例形成法定招录比例,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提升学院总体竞争力,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岗位需求的契合度。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录取政策正式出台后,进一步研究新形势,拿出新办法,注入以就业拉动招生的新动力,全面促进学院的转型发展。
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构建新型就业指导教育体系,搭建多层次就业平台,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在第五学期,针对学生不同需求,开设专升本课程或公务员考试辅导课程以及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供学生选择,促进毕业生个性化、体面就业;大力加强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就业指导导师责任心和使命感,要不断加强学习,有效提高规划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职业热情,对学生进行人生引导、品德教导、心理疏导、学业指导、就业与创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制定并在学习和实践中落实好职业生涯规划的行动能力,在招生与就业之间搭建起坚实通畅的立交桥,构建 “就业—招生—培养”良性循环机制,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巩固发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工作格局,落实创新创业教育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重视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将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和创新思维养成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按照高质量创新创业教育的需要,调配师资,改革教法,完善实践,因材施教,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要集聚创新创业教育的要素与资源,建设统筹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与专业教育、通识教育紧密结合的多层次、立体化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以职业道德、职业发展、职业准备、创业指导为主要内容,开展就业创业教育;进一步加强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为学生提供职业发展辅导,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支持大学生创业,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并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
七、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以“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能力提升与学历提升并举,教学水平与学术水平提高并进,通过教育理念提升、知识技能更新、岗位实践锻炼、教学业务轮训、国际视野拓展、名师分层培育等,围绕提升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建立行业、学校“双向互聘、双向考核、双向流动”的师资团队灵活性管理机制。严格组织实施专业教师定期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或基层司法局、司法所等)履职、挂职锻炼、顶岗实践制度,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双师”素质;聘任司法行政行业一线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作为学院兼职教师,使其参与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实训指导等工作,加大专业和行业的融合度;健全专任教师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积极推进学历教育+实训锻炼的培养方法,教师每5年到行业企业顶岗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双师素质专业教师每5年行业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认真落实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使专业教师中的双师教师占比达到80%以上;加强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加强兼职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培训,将兼职教师的任课情况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把兼职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纳入兼职教师的管理范围,支持兼职教师牵头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
建立体现高职教育特色的教师绩效评价机制,制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落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制度。完善专业教师“双师”素质标准,制定完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将师德师风、教学水平、科研成果与社会服务成效作为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多维度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及岗位晋级的主要依据。
八、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以专业建设为切入点,以过程管理为核心,健全符合学院实际、切实可行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对学院教学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切实发挥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证的主体作用,紧密结合校内外多种质量影响因素,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机制,制定分层分类、全面多维、突出特色的教学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分段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加强质量监控队伍建设,并逐步把社会评价、上级主管部门评价与行业评价等外部教学质量监控,引入质量监控体系。修订完善质量监控制度办法,使质量保证与质量评价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考核相补充,纠正与预防相促进。
根据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积极参与或主持司法职业教育行指委组织的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制定工作,并全面执行相关标准,实现专业教学标准的全覆盖,实现教育教学质量标志性数据易采集、可量化,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对专业教学的指导作用。健全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渠道,加强教学督导工作,要坚持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保障到位、作用发挥到位、机制运行和责任落实到位、督导结果运用到位。要以教学质量监控为切入点,以检查教学质量各要素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核心,深入教学工作内部,以检查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为起点,以检查试题试卷和实践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为重点,以检查课堂常规化教学为抓手,对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制度建设进行督导。要做到督有目标,导有特色,督促教学内涵深化。要从以督为主转为以导为主,从浅层表面的督导转为深层的督导,从一般督导转为研究型和发展式的督导,有效促进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教学全过程的监督、评价,保证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学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按年度发布自我诊断报告、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和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推进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加强状态数据在宏观管理、行政决策、学院治理、教学改革、年度报告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成长为目标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九、加快推进信息化校园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围绕学院的总体建设目标,利用先进成熟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与数据库技术,在现有校园网的基础上,基于统一的信息标准整合、集成各种信息资源,进行硬件平台及基础服务系统的优化、升级和改造,构建安全、可靠、可扩展、易维护的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为广大师生提供简便、快捷的网络化信息服务。夯实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实现校园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研发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互联网学习环境和支撑服务体系,完善成绩查询系统、开发校内在线课程平台建设,实现学院优质课程校内在线教学。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信息技术改进传统教学,引领教育教学体系变革,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改进教学模式,积极开发替代性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发仿真教学软件,创新学习环境,整合服务平台,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促进泛在、移动、个性化学习方式的形成。
十、加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辐射能力建设
加强教科研工作,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教研能力,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开展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相关标准建设的理论研究,引导广大教师围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践教学、终身学习等方面开展研究,强化对教育教学的指导与服务。通过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改进科研评价方式,构建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科研成果评价体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校本课题和服务行业重大课题的科研经费资助力度等方式,改变课题经费资助的重物轻人现象,助力科研人员进步成长;将教师参与司法应用理论研究、司法技术应用推广和在职人员培训参与度等为行业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指标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内容,使科研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建立专业教师密切联系司法行政行业单位的制度,引导和激励教师融入司法行政行业,切实加强面向行业实务的科研调研工作,与司法行政行业共同建立司法应用理论和司法技术应用推广服务平台,推进司法行政应用理论研究和司法技术推广基地建设,把学院打造成司法行政系统的高级智库。
发挥场地、设施、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网络及教育资源优势,以开放平台为载体,按照“共建、共享、共发展”的思路,主动承接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职业培训,提升为司法行政系统和社会服务的能力。把开展在职干警继续教育作为重要职责,依据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实际,坚持研训一体、问题导向,积极开发适应行业需求的特色培训项目,加强软硬件建设,增强培训能力,不断扩大培训规模,不断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在为教育系统和法院系统提供优质培训服务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培训项目。本着“共建共享”的理念,优化司法行政系统、共青团在职培训基地建设,建成司法行政应用理论研究基地及司法技术研发推广基地,并以此为依托开展服务。依托普利斯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在满足学生实习实训的同时,不断提高业务建设和管理水平,扩大影响力,实现鉴定业务量逐年递增。
十一、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充分利用学院的行业优势、教育资源和文化教育优势,将司法行政和警察职业文化融入到教学和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警务化”教育管理特色,结合现代化高等职业教育理念,继承和推进具有司法类警察院校鲜明特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形成学院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氛围;要立足长远、常抓不懈,扎实做好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美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项目和特色项目建设工作。要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为契机,使文明创建活动,成为每个学生的文明行为准则和行为导向,形成师生进取向上的动力。
第四部分 规划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规划实施工作,制定规划实施具体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有计划编制部门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以及实施举措,确保学院总体规划的顺利完成。组织省内外高职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学院有关人员成立学院“十三五”建设任务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方案的论证、项目实施的指导、项目建设成果的评审工作,为学院中长期规划、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提供咨询。
二、条件保障
建立以省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争取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和其他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不断提升学院在全省高职院校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争取省专项资金投入。通过在职继续教育、为监狱、基层司法所及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途径,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解决学院发展过程中的部分经费。在学院年度办学经费中列支“规划经费”用于《规划》重点工作的实施,保障《规划》建设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
“十三五”期间,要加强学院办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学院现代化教室、实训室与信息化校园建设,对培训中心进行维修改造改善教学与住宿条件,改善教职工办公条件,加大图书馆建设的经费投入。
三、制度保障
落实学院《章程》,依法治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依据《规划》制定并实施学院“十三五”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学院“十三五”建设项目方案审定报批办法、学院“十三五”建设项目工作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十三五”建设项目成果绩效考核办法、学院“十三五”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细则等,确保建设项目有效的实施。
四、环境保障
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核心,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四个层面构筑独具特色的警院文化。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注重环境育人,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和学院安全管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各种事端,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为实施《规划》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五、评价与监督机制保障
组织《规划》工作的年度检测与评价和中期评估,并将检测与评价情况和师生的意见与建议作为《规划》实施策略调整的重要依据。每年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测与评价,把《规划》落实情况作为评价部门工作水平、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2018年开展中期评估,加强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形成中期建设报告,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十三五”时期,学院改革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时代挑战,学院将在省司法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规划》为指导,谱写学院建设与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