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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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2019年度报告发布日期 : 2020-03-20    浏览次数 : 846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要求,院学术委员会实行年度报告制。报告的内容包括对学院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院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一、对学院整体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一)学术委员会认为,在党委领导、院长负责的大前提下,我院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党委、院长和行政依法依规支持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制度性的保障;学院行政和学术委员会较好地处理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学院行政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议题的结果,未加任何干预;学院职能部门也积极支持、配合学术委员会工作,各项具体学术事务能够顺利处理并落实;各系部越来越重视学术分委员会的作用;涉及学院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学院行政均以不同的形式征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关心学术委员会的建设;学院教师对学术委员会的认可度明显提高。
(二)院学术委员会认为,2019年在追求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学院党委紧紧依靠厅党委的领导,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战略清晰,改革重点突出,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1.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查短板、找差距,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
2.核定内设机构,从司法厅机关和其他院校引进了4名优秀人才充实师资力量,积极探索干部轮岗交流方案,整改解决绩效考核发放合规性问题,提振精神、凝聚人心。
3.立德树人固本强基,认真实施《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推进“双基地”建设,持续加强校局深度合作。经过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学院入选为全国司法类职业院校唯一一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4.注重提升育人质量,通过“五化”教育管理,学生们不仅在全国各种职业技能大赛中频频获奖,而且在参与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举报受理工作、省公务员招录面试保障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彰显了学院教育特点,得到了主办单位的一致好评。
5.抢抓招录改革过渡先机,积极争取省外委培计划,与内蒙古司法厅签订了合作培养协议。
6.2019级新生报到率88.9%,录取分数线和报到率远超预期,再创新高,大大超出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平均水平。
7.进一步优化继续教育资源,研发更新课题、扩大培训内涵,严格对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培训要求,完成了司法部、省法院、省司法厅、省交警总队等各类培训,服务行业和社会能力明显提升。
(三)院学术委员会认为,学院在既往发展的基础上,围绕科学研究、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正在形成新的理念、政策和机制,将有效推进学院的改革发展。
二、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议《人才培养方案》
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邀请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共同审议了涉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学院专业发展建言献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预先发送方案给各专家,邀请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在院一楼会议室共同讨论、审议了涉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开展院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对学院2018年获批立项的10项科研项目进行验收。
(三)评审2020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备案和重点课题推荐立项项目
2019年经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共评审出2项向省规划办推荐,1项通过立项审批。
(四)验收2019年省高教学会、省职教学会、省规划办课题结题材料
2019-2020年度,经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共验收课题6项,均通过结项审批。
(五)评审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
经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推荐2项成果参加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其中有一项荣获二等奖。
(六)建言学院全局战略,形成咨询意见
学院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为抓手,遵照现行的《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通过改革完善学术委员会组建规则、赋予学术委员会应有职权、规范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加强学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坚持导向,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院学术委员会将改进学术评价导向与严肃处理学风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相结合,坚持正确引导,惩防结合、标本兼治,营造“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良好环境。注重发挥学术道德建设作用,严肃查处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和学风违纪行为。坚持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发挥学了在学风建设中的主动作用。
三、具体设想
1.探索建立委员履职的激励与约束制度。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虽然有学术水平相对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教授和副教授,但他们往往承担了不少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些委员还担任了行政职务,导致投入到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因此,应当探索建立制度约束和政策激励措施,对学术委员会履职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于积极履职并有突出贡献的委员给予表彰。
2.倡导委员积极开展调研,为学术发展建言献策。
学术委员会制定年度调研计划,明确调研主题。每个调研主题由一位副主任委员或委员牵头,开展形式丰富的调研工作,形成委员建议,报送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供决策参考。
3.秉承创新和优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与边界,着力发挥院学术委员会作为最高院学术机构的作用。
以上简要报告了2019年度工作,总体而言,学术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委员们也恪尽职守。在今后的工作中,院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依规行使职权,在学院综合改革、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